一直以來,我們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都在關注買方市場,那做為賣方,又要注意些什么呢?
誠然,二手房交易相對比較復雜,再加上二手房中介公司的素質和責任等不確定因素,使得二手房交易糾紛很容易發(fā)生,大多數(shù)朋友認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房承擔的風險就大,其實賣方承擔的風險不小于買房,那么賣方在二手房交易交易中有哪些呢?
賣房者主要有掛牌、收定、簽約、收款、交房過戶等五個環(huán)節(jié)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一、掛牌時明確委托方式和期限。
賣方大多數(shù)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托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來,但最后簽約的肯定是他人;所以房屋買賣一就是,賣方不要輕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二、謹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后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傭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三、簽約時要注意三點。一是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二是提供 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jīng)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jīng)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后拿到房款。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四、盡量取得放款承諾。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過戶后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jù)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后、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五、交房過戶時避免違約責任。交房和過戶是賣方的兩大義務,需買方配合。當出現(xiàn)買方因種種原因不予配合時,賣方應書面催告買方,同時要求中介出具相關證明,避免日后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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