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年限,一直都是購房者特別關注的問題。最近,陳先生計劃在北京買個新房做婚房,他轉了好幾個新盤售樓處,聽到不同的銷售人員都提到“70年產權”。“70年產權”指的是房子使用權嗎?是不是產權年限到期了,房子就不能住了?作為買房“小白”,陳先生想弄清楚這些問題。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王佳紅介紹,“準確地說,‘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年限。購房人取得了不動產產權證,就享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權,這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是國家的,如果土地的性質是住宅用地,那它就是70年的使用權。”
“買回來的新房,其產權年限一般都沒有70年了。”北京鏈家房產資深專家徐文博說。王佳紅解釋說,“因為70年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從開發(fā)商或者建設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時間開始計算的,開發(fā)商或者建設單位拿了地,用幾年的時間進行建設,然后再賣給購房人,基本上70年已經過去好幾年了。”
徐文博舉例說,假如一個樓盤的開發(fā)商取得土地使用權是2000年9月1日,土地使用權年限到2070年8月31日,為70年。購房人買房時間是2015年9月1日,剩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55年,而不是70年。
既然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那么萬一產權到期了該怎么辦?對此,和碩機構首席分析師郭毅表示,“一旦住宅的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了,可以自動續(xù)期。”王佳紅認為,若是土地使用權70年期限屆滿,按照現(xiàn)在《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土地使用權是自動續(xù)期的。“但是,關于是否收取相關的費用、續(xù)期多久等問題,還需要等待實施細則的出臺。”
(編輯整理:仙居房產網)